现在放生已经成为一个产业,到处都有放生的。佛家以慈善为怀,万物生灵都是命,救一命如造七级浮屠,从这个观点出发,钓鱼必须放生,无论大小?甚至钓鱼本身也是一个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鱼的痛苦上的不仁不义的过程。然我辈皆市井凡夫之流,酒也喝得,肉也吃得,讲究面子的说法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连佛祖都敢欺骗,何论放生?真是罪过!
一、钓鱼的目的就是为了“鱼”作为一个普通的钓鱼人,出钓的目标是鱼,在野外或湖库钓到的鱼,常常不舍放生,或食用,或作为炫耀的资本,或作为钓到鱼的证明;归根结底就是为了“鱼”。即使是放生也是为了鱼——与鱼搏斗一番,将它提上岸来:照相、对话,再将其放归家园。不也是为了鱼吗?不然你为何不去游泳池放竿呢?就是因为水中无鱼呀!什么美丽的山水、新鲜的空气等等,那都是第二位的,首当其冲的仍然是水中的鱼。因为只有鱼才是钓者日思夜想的“精灵”。
那些为了钓几条鱼来补贴家用,并能过过钓瘾的,自然更是不会放生的了。生活条件较好,为休闲而钓的,也多会因上了大鱼有一种成就感,拿回去摆显摆显(因这种机会并不多),也不会放生了。
只有那种纯粹是为了休闲,或为了“逃避”世俗,为了一人在水边坐坐,与水对话,与鱼对话的人,才能做到钓了鱼而不伤鱼,因为他们是为了那种氛围。但是这些人往往都是有过大起大落的人生经历,才有的顿悟。
二、制度的完善,文明的提升关于放生的文章,在平台上有不少,大多把国外的情况拿来比较。
比如:加拿大钓鱼情况,加拿大的钓鱼活动由联邦和各省的渔业法来规范,商业捕鱼,原著民的谋生捕鱼和娱乐性钓鱼(非盈利的)都有很详细的规定。都要有相应的执照,持娱乐性钓鱼的证钓到的鱼就不准买卖,否则性质就变了,各种鱼允许拿的数量和大小,各水域(虽然都是野水)允许钓的时间,鱼钩的数量,不允许用啥饵等等,都有硬性的规定。在钓鱼的热点,有警察蹲守,其他则巡视,违法被抓,罚款事小,留下违法的记录才是大事。1个人一旦有违法的污点,很多事都成问题了,像需要移民,违法就有被遣送回国的危险。
如果我们简单地认为,只要政府立一个相关的法规,广大钓者再提高一点个人素质,就能做到了。其实这只是纸上谈兵,何谈容易?
关于禁止毒鱼、炸鱼、电鱼的法律法规早就有了,可是能禁住吗?但是,一旦上级部门来了指示,搞什么“严打”才刮上那么一阵风。这有用吗?答案是否定的!所以那些电鱼、毒鱼、炸鱼的至今还严重威胁并伤害着那些水中的“精灵”们。我们又是奈何?与其让他们电、毒、炸走,不如我们钓走。
再说人们的素质,哲学家讲究物质决定精神,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又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存在决定意识。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必须首先解决衣食住行,才能从事社会活动和生产。社会的文明程度和个人的素质不是一天两天能养成的,那要从小培养。为什么说好的家教能影响人的一生呢?老祖宗早就说过: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错……所以我们对自己的孩子要从小有好的教育,并为他们做一个好的榜样。让我们这一辈做不到的事在下一辈身上实现。
三、绝大多数钓鱼人,“只取所需,放生小鱼”有些人认为钓鱼人“杀生”其实不然,钓鱼人喜欢鱼,更爱惜来之不易的自然环境。对于放生更是有一种别样的感情,当然在我们生活中,大多数钓鱼人其实能做到按需取鱼,吃多少拿多少,小鱼要放生,正处在繁殖阶段的鱼要放生,珍稀的鱼种也应该放生,因为一个“可持续发展”、“长治久安”的垂钓环境才是我们垂钓者所期望的。
我们钓鱼人主要提倡的就是爱护环境不随手乱丢垃圾袋,钓鱼后将自己制造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不让有害的物质流入水中,我们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伤害到其他人。
钓鱼对生态没什么影响。对水域杀伤最大的是毒鱼,电鱼,乱放外来物种,环境污染那些,随便一种但是灭绝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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